明代大赦天下,何罪不赦?淺析明朝成化皇帝四次大赦詔書中的玄機

原標題:明代大赦天下,何罪不赦?淺析明朝成化皇帝四次大赦詔書中的玄機

前言:大赦天下,恐怕是中國古代老百姓最擁護的皇帝詔書。一般來說皇帝登基、冊封皇太子、極端天象變化等情況下,朝廷都會大赦天下。在明憲宗朱見深統治時期,一共有過4次大赦天下。

天順八年正月,朱見深登基。

成化七年十一月,立皇第二子朱祐極爲皇太子。

成化十一年十一月,立皇第三子朱祐樘爲皇太子。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正旦星變。

今天筆者就以這四次大赦天下的詔書,來探究一下在明代哪些罪行是無法赦免的。

天順八年詔書

何爲不赦之罪?

(天順八年正月)乙亥,上即皇帝位。…遂頒詔大赦天下。詔曰:…其以明年爲成化元年,大赦天下,與民更始。所有合行事宜,條列於後。一自天順八年正月二十二日昧爽以前: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叛逆,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強盜不赦外,其餘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鹹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詔告中外,鹹使聞知!(《明憲宗實錄卷一》)

天順八年正月乙亥,就是指正月二十二日。昧爽指清晨還未明亮時。換成白話就是自天順八年正月二十二日零點以前所發生,凡不屬於以下不赦之罪外,其餘罪行不論是否發現,不論是否結案,一概赦免。

明憲宗朱見深影視劇形象

這就令人好奇了,到底上面寫的那些罪都指些什麼,爲何不能赦免?筆者來逐一做出解釋。

謀反,指謀危社稷,是《唐律疏議》中的十惡之首。這裡的社稷,指代的是皇帝。謀害皇帝,當然罪在不赦。

叛逆,指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這裡的宗廟、山陵及宮闕一樣都是皇家的象徵,因此犯此罪者當然也不會赦免。

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這些都屬於以下犯上的「

惡逆

」。

謀故殺人,指故意殺人。

蠱毒魘魅,最直白的理解就是用針扎小人,屬於「

不道

」。

毒藥殺人,顧名思義。

強盜,指強盜罪。明朝對強盜罪,比歷朝歷代都要嚴格。凡是搶到財物者,一律處斬。

詔書補丁

成化元年十一月(大赦詔書頒布後第二年),針對實際實行中所碰到的問題,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聯合請求皇帝進行司法解釋。

三法司提出的問題主要針對詔書中提到的殺人犯不予赦免這一條,指出人命案有故殺(故意殺人)、故勘(官員審案時用刑不當,致人死亡)、故禁(官員故意拘禁無罪平民,致人死亡)、鬥毆(相當於過失殺人)並屏去人服食、威力制縛人致死等斬絞罪,案例太多,是否都不能赦免?

對此憲宗皇帝表示:

「人命故殺者不宥,其餘皆宥之。犯在十惡者,罪雖輕亦不可宥。」

成化七年詔書

(成化七年十一月)甲寅(註:指十六日),遣會昌侯孫繼宗充正使,尚書彭時充副使,持節冊寶立皇子祐極爲皇太子。是日頒詔天下,詔曰:…大禮既成,輿情交慶。宜敷霈澤覃,被萬方所有。合行事宜,條列於後。一自成化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昧爽以前: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強盜人命,妖言不赦外,其餘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鹹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宜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明憲宗實錄卷九十八》)

賈靜雯飾演的萬貴妃

和天順元年詔書相比,有如下幾個不同。

謀叛,指謀背國從僞。憲宗繼位之後平定廣西大藤峽之亂,荊襄流民,以及發動第一次成化犁庭,期間必然產生了一些背叛明朝之人,因此本次大赦特地將這些人列入不赦名單。

妖言,包含「讖緯」、「妖言」、「妖書」等幾種工具。妖言是對明代官方話語權和社會秩序的挑戰,因此要對其進行嚴厲打擊。

成化十一年詔書

成化十一年十一月癸丑(註:指初八日),是日,以冊立皇太子禮成,詔告天下。詔曰:…覽羣臣請建之章,奉聖母從衆之訓。遂授冊寶,立祐樘爲皇太子,正位東宮。…所有寬恤事宜,條列於後。一自成化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昧爽以前: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強盜人命,及文武職官有犯贓罪不赦外。其餘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鹹赦除之。 敢有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明憲宗實錄卷一百四十七》)

和四年前的冊封太子詔書相比,本次詔書中取消了妖言罪,但是卻加大了對於貪污受賄的文武官員的懲罰。成化十一年的時候已經進入憲宗統治的中期,也是整個大明王朝歷史的中期,文武官員貪污成風,朝廷風氣敗壞。皇帝甚至在兩年多以後被迫成立西廠,對官員進行監督。

西廠太監汪直

成化二十一年詔書

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庚寅(註:指初七日),以星變赦天下,詔曰:…況方春時和,萬物發育。祗承乾元資始之仁,誕敷寬恤之典。所有合行事宜,條具於後。一自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初七日昧爽以前: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叛逆,子孫謀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黨惡人命,失機不赦外。其餘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鹹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明憲宗實錄卷二百六十》)

這個星變指什麼呢?指的是當年正月初一元旦當天的隕石降落事件。在古代,這種在特殊時間發生的異常天象,一般都被認爲是皇帝失德,大臣失職所致,必須要大赦天下。

甲申朔,申刻有火光自中天少西下墜,化白氣復曲折上騰,聲如雷。踰時西方復有流星大如椀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濁尾跡,化白氣曲曲如蛇形。(《明憲宗實錄卷二百六十》)

同上次大赦相比,這次取消了對於貪污官員的打擊,但是卻增加了對結黨營私、臨陣失機的文武官員的打擊。可見到了成化朝後期,文官互相結黨,武將消極避戰已經成爲了一種普遍現象。

結語:通過對成化朝四次大赦天下的詔書分析,可以發現除了一些絕對不可赦免的重罪以外,皇帝會根據當時朝廷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相應調整不可赦免對象。以達到既安撫民心,又震懾奸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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