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福的記憶術是來自神話時代的特殊技能!

原標題:卷福的記憶術是來自神話時代的特殊技能!

作爲一名傑出的偵探,除了細緻的觀察力與縝密的邏輯推理能力,非凡的記憶也是不可或缺的素質之一。爲什麼龐雜瑣碎的事物都能在神探們的腦海中隨取隨用,每一個細節都記憶的清清楚楚?對於這樣神乎其神的記憶方式,偵探的助手先給出了一個簡單的解釋:

在各類記憶技巧,記憶練習,或者記憶教學的書籍中,你都能找到一個相似的起源之說——記憶術源於古希臘。傳說在古希臘貴族的盛大宴會上,屋頂突然坍塌,導致賓客們集體遇難,家屬們無從認屍。唯一生還的詩人兼哲學家賽莫尼斯依照腦海中的記憶宮殿,逐一念出死亡賓客的名字與座次,成爲傳說中記憶術的創始人。

記憶術奠定了主宰西方上千年的心像記憶法傳統,其深遠的影響力貫穿整個人類文明史,堪稱西方文明的奠基石之一。記憶術奠定了西方宗教、藝術、文學、哲學、心理學、倫理學、科學方法等等宏闊淵深的知識體系之歷史,不僅開啓了觀察西方文化的視野,而且界定了幽遠文明最重要的發展。

弗朗西斯·葉芝是英國著名歷史學家,專注於研究西方靈知主義的歷史發展,常年執教於倫敦大學沃爾伯格學院。她在靈知主義歷史研究方面著作等身,《記憶之術》是其代表作,初版於1966年。她因卓越的成就榮膺大英帝國司令勳章,英國女王賜予她大英帝國二等女爵士的貴族頭銜。

蘭登書屋「當代文庫」二十世紀百大經典之一、近代首部講述人類如何掌握記憶術的英文著作,半世紀以來,《記憶之術》一直以其簡單易懂且深具啓發性的洞察力,成爲這一領域必讀之作。

摘自《記憶之術》

[英]弗朗西斯·葉芝 著

錢彥 姚了了 譯

記憶術就像內在書寫。

知道字母的人可以寫下別人向他們口述的東西,也可以讀出他們寫下的東西。

同樣,學會了記憶術的人也可以將聽到的東西放在記憶場所,然後根據記憶表述。

於是,一幅遠古的畫作中可能隱藏着一整套的知識體系,甚至可能復原一座古老的圖書館。

記憶之術,是文明的衆源之源,是人類之智慧鼻祖。

在希臘的塞薩利,一位名叫斯科帕斯(Scopas)的貴族正在舉行宴會。凱奧斯島詩人西蒙尼戴斯吟誦了一首抒情詩讚美主人,其中有一段讚美了卡斯託和波盧克斯二神。斯科帕斯卻吝嗇地告訴詩人他只會付原先約定頌詩酬金的一半,另一半酬金詩人應該向雙子神討要,因爲頌詩有一半是獻給兩位神的。稍許,門外傳信說有兩位年輕人正等在外面要見西蒙尼戴斯。西蒙尼戴斯起身離席,門外卻不見一人。在他離席之時,宴席大廳的屋頂突然倒塌,主人斯科帕斯和其他所有賓客都被壓在廢墟下身亡;屍體被壓得血肉模糊,以致親屬無法認領埋葬。但是西蒙尼戴斯記得宴席上每個人就坐的坐次位置,所以能夠告訴親屬哪位是他們親人的屍體。

兩位無形的來訪者是卡斯託和波盧克斯二神,他們在大廳倒塌之前將西蒙尼戴斯召喚出去,算是給他吟頌讚詩豐厚的酬金。這一經驗向這位詩人提示了記憶術的原理,據說他就是記憶術的發明人。請注意,他是通過各位客人在席上就坐的順序辨認屍體的,由此他領悟到排列有序才是牢固記憶的關鍵。他推斷,想要鍛練這種記憶能力的人必須選擇好場所,把自己想要記住的事物構思成圖像,將那些圖像儲存在位置裏,這樣那些位置的順序就會維繫事物的順序,事物的圖像就標示出那些事物。這些位置和圖像就好比寫字板和上面寫的字。

研究古典記憶術歷史的人必須記住的第一個基本事實是,記憶術屬於修辭學的一種技巧。演說家可以用它來提高記憶力,使自己能夠根據記憶毫無差錯地發表長篇演說。記憶術是作爲演說藝術的一部分在歐洲傳統文化中流傳下來的,歐洲傳統文化從未忘記過記憶術。它是所有人類活動絕對可靠的指南,古人制定的鍛練記憶的規則與戒律直到相當晚才被遺忘。

記憶術的通則並不難懂。首先要在記憶中印上一系列的場所或位置。最常用但並不唯一的一種記憶場所系統是建築系統。最清楚地描繪這一過程的是昆體良。他說,爲了在記憶中形成一系列的場所,記憶的大樓應該儘量寬敞,前院、起居室、臥室、客廳,以及裝點這些房間的雕像和其他裝飾品應儘量錯綜變化。昆體良舉例說可以使用錨或兵器作爲記憶演說依據的形象,然後想象將這些形象放在已經記住的建築內的各個地點。如此安排以後,一旦需要復活記憶,只需一一訪問這些場所,從保管處索回這些庫存。我們要想象古代演說家在記憶的大廈裏移動,當他發表演說時,只需從記住的場所裏一一取出他存放在那兒的形象。這種方法確保他能按照正確的順序記起各個論點,因爲建築內的場所順序是固定的。昆體良舉錨和兵器爲形象的例子表明他設想的演說有一處是有關海事問題(錨)的,另一處則是有關軍事活動(兵器)的。

毫無疑問,對任何一個願意認真努力掌握這些記憶技巧的人來說,這套方法都很管用。我本人從未試過,但是我聽說有位教授喜歡在聚會上娛樂學生。他先讓每一名學生說出一件物品的名稱,由一名學生根據所說物品的順序逐一記下。幾小時後,教授可以按照正確的順序重複出物品的名稱,這使學生們驚訝不已。他的記憶技藝是在學生說物品名稱的同時,想象將物品放在窗臺上、書桌上、紙簍裏等。然後,正如昆體良建議的,他重訪那些場所,從中取回存貨。他從未聽說過古典記憶術,是自己發現這樣的技巧的。如果他進一步擴展自己技巧的運用,將一個個論點與根據場所記住的物品聯繫在一起,他就可以像古典演說家發表演說一樣根據記憶進行授課,那樣便會令學生更加驚嘆。

我們這些不懂記憶力的現代人,可能像那位教授一樣,不時使用一些個人的記憶訣竅,這些記憶訣竅對我們的生活和工作都不是至關重要的。但在古代,沒有印刷術、沒有紙張來記筆記或打印講稿,受過訓練的記憶能力卻是至關重要的。古代的記憶是一種依靠強烈的視覺記憶的官能來反映古代世界和建築的藝術,現在已經無從尋覓。「記憶術」這一詞彙,用來描繪古典的記憶術雖然不能說是錯誤,但是卻使這一非常神祕的問題似乎過於簡單化了。

《獻給赫倫尼》論記憶的部分承擔着歷史的重任。它引用了古希臘有關記憶教學的文獻,很可能來自於希臘有關修辭學的論著,而那些專論已完全佚失了。這是有關記憶這一課題保存下來的唯一一本拉丁文論著,因爲西塞羅和昆體良的有關論說並不是完整的專著,而且兩人都假定讀者已經很熟悉技巧性記憶以及相關術語,故而未在這方面多費筆墨。因此,這篇著作其實是希臘和拉丁文古典記憶術主要的、也是唯一的完整資料。它承擔了將古典記憶術傳到中世紀和文藝復興的角色,具有極其獨特的重要性。中世紀時,這本書廣爲人知,被頻繁使用,享有極高的聲譽。因爲人們認爲這是西塞羅之作,因此人們覺得該書詳細解說的有關技巧性記憶的規則是由圖留斯(西塞羅)本人定的。

技巧性記憶由場所和形象構成,這是後來人世代重複的常用定義。場所是記憶容易抓住的地方,例如一所房屋、柱子之間的空間、一個角落、一個拱門等等。形象是我們希望記住的東西的形狀、標記或影像。例如,如果我們要回憶起馬、獅子或蒼鷹的種類,就必須將它們的形象放在特定的場所。

記憶術就像內在書寫。知道字母的人可以寫下別人向他們口述的東西,也可以讀出他們寫下的東西。同樣,學會了記憶術的人也可以將聽到的東西放在記憶場所,然後根據記憶表述。「因爲場所很像臘板或是紙莎草紙,形象就像字母,形象的排列和配置就像劇本,演講就像是閱讀劇本。」

如果我們希望記住很多材料,就必須在記憶中備有大量的場所。這些場所應該形成一個系列,我們按照順序記住,以便能夠從任何一個場所開始,可以往後或是往前移動。如果看到一些熟人站成一排,我們從排頭、排尾或是中間開始報出他們的名字並無多大區別。記憶場所也是如此,「如果將這些場所按順序排列,那麼在形象的提示下我們可以說出放在該場所的東西,從任意位置開始往任何方向移動都可以。」

場所的建構是最重要的,因爲同樣一個場所可以被用來記憶不同的材料。我們放在這些場所中用來記憶一套事物的的形象,不再被使用以後便會消退和抹去。但是這些場所仍然存留在記憶裏,可以重新使用,放上另一套形象代表另一套事物。場所就像臘板,將寫在上面的字抹去以後便可以在上面重寫。

爲了確保不記錯場所的順序,將每5個場所標上某種以示區別的標記會很有用。例如,我們可以給第5個場所加上金手的標記,第10個場所賦予某個名叫達希姆斯的熟人的形象。然後在後面的每第5個場所都放上不同標記。

最好是在空寂無人的地方建構記憶的場所,因爲人來人往常常會減弱印象。因此,想要獲得一套使你印象深刻、輪廓明晰的場所就應選擇一個人跡罕至的建築記憶場地。

記憶場所不應該太相像。例如,太多柱間空間表示的場所不太好,因爲它們之間的相似性會令人困惑。場所不應該太大,中等大小即可,因爲太大的話會使放在上面的形象顯得模糊;也不能太小,因爲太小的話一系列的形象排列就會顯得過於擁擠。場所也不應該光線太明亮,因爲那樣放在上面的形象就會太耀眼;也不能太陰暗,因爲陰影會使形象暗淡不清。各個場所之間的距離應該適中,大約30英尺即可,「因爲像眼睛一樣,如果將視覺對象放得太近或太遠,思想的內在眼力就會減弱。」

經驗相對豐富的人,可以輕易記住自己希望數目的合適場所,即使認爲自己不具有足夠良好場所的人也可以補救這種情況。「因爲思想可以接受任何地點,在其中隨意建造一些場所的背景。」

講完場所規則後讓我們暫停下來考慮一下。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場所規則體現出的視覺精確程度競如此之令人喫驚。在一個經過古典訓練的記憶中,場所間的空間距離是可測量的,場所的照明也被考慮到了。這些規則召喚起一種被人遺忘的社會習慣景象。那位在孤寂的建築裏緩慢移動,不時停住,滿臉嚴肅神情的人是誰?他是一位正在構建記憶場所的修辭學學生。

因此,貼近眼睛或耳朵的東西我們通常會忘記,童年的事情我們常常記得最清楚。這並無其他原因,只能是因爲普通的事情很容易從記憶中消失,而特別的和新鮮的事情則能在記憶中停留更久。日出、日軌、日落對誰來說都不是很奇特的,因爲每天都發生。但日食是奇觀,因爲很少發生,實際上它比月食更奇特,因爲月食較之發生得更頻繁。因此,大自然不爲平凡之事所觸動,但卻爲新鮮和特別的事件所感動。那麼讓藝術模仿自然吧,發現自然之希望,遵循自然之指向。因爲,天性在創造發明中從來不會落後,在受教育中從來不會第一;更準確地說,事情的起源在於自然天賦,達到終結則在於訓練自律。

那麼我們建構的形象應是可以在記憶裏附着最長時間的形象。如果我們建構儘可能鮮明突出的類似物,那麼就能做到這一點;如果我們建構的形象不是繁多或模糊的,而是生動而充滿活力的;如果我們賦予這些形象非凡的美麗或異常的醜惡;如果我們用一些形象裝飾,給它們戴上皇冠或披上紫氅,使相似之處更加明顯;或是如果我們以某種方式毀損它們,例如使上面沾有血斑或污泥或塗上紅漆,讓其形式更加鮮明,或賦予它們某種喜劇性效果,那麼那樣也會讓它們更加容易被記住。真實事物我們可以很容易地記住,但虛構的事物我們要記住也不會有困難。但是有一點至關重要,即必須在腦子裡一遍又一遍地很快回想所有原初的場所,以便加深對這些形象的記憶。

第一個是「事物記憶」形象的例子。我們得想象自己是一場訴訟中的辯護律師。原告指控被告毒死了一個人,犯罪動機是獲得遺產,並宣稱該行爲有很多見證人和從犯。「我們建構一套有關這整個案件的記憶系統,希望在第一個記憶場所放入一個形象幫助我們記起被告的罪名。這個形象是這樣的:如果認識他的話,我們想象這個人病倒在牀上。如果不認識他的話,用一個人來做我們的病人,但不要選最低階級的人,這樣我們才能立刻想起他。讓被告待在牀邊,右手拿着一個杯子,左手拿着書寫板,無名指上吊着一個公羊的睾丸(testicle)。這樣我們在記憶中便有了被毒害的人、見證人以及遺產。杯子會令人想到毒藥,書寫板令人想到遺囑或遺產,公羊的睾丸因爲其英文字面類似「見證」這個詞(testimony),令人想起證人的見證。病人可以是該人自己或是我們認識的其他人(但不是無名的下等人)。在後面的場所我們會放指控的其他內容,或案件的其餘細節,如果我們恰當地銘記場所和形象,那麼很容易就能想起希望回憶起的任何一點。

這就是古典記憶形象的一個例子,包括生動活潑、富有戲劇性、鮮明突出的人物形象,帶有附件提醒我們在記憶中記錄的「事情」。雖然每件事都好像得到了解釋,但我仍然感到很迷惑。像《獻給赫倫尼》書中很多其他內容一樣,它們屬於一個我們無法理解的世界或是無法充分解釋的世界。

西塞羅在《論演說家》裡談到技巧性記憶的優越之處時可能正是傾向於這種闡釋。他剛剛說過場所保存事實的順序,形象標示事實本身,我們使用場所和形象就像使用寫字蠟板和寫在上面的字母一樣。他接着說:「但是這與我有何相干?具體闡述記憶對演說者的價值以及用途和有效性?保存你得到的信息和自己形成的觀點?將自己的所有觀念牢牢地種植在你的腦子裡,把你的所有詞語整齊有序地排列,對你委託人的指示,對你必須要反駁的對方辯詞細心聆聽,使它們不僅湧入你的耳際,而且可以印在你的腦子裡?因而只有記憶力強的人才能知道他們要說什麼,要說多長時間,以什麼樣的風格演說,哪些論點已經反駁,哪些論點尚需反駁;他們也會記得其他案件中自己提出的論點和很多從別人那裡聽到許多的論點。」

這是驚人的記憶力。而且,據西塞羅所說,這些自然能力確實得到了《獻給赫倫尼》中描繪的那種訓練方法的幫助。

前面描繪的樣本形象是「記憶事物」的形象;是被設計用來使人記起案件的「事物」或事實,該系統的其他場所想必存有其他「記憶事物」的形象,記錄着案件的其他事實或辯護方及指控方發言中提出的論點。《獻給赫倫尼》中所提供的另外兩個形象樣品是「記憶語言」的形象。

希望獲得「語言記憶力」的學生可以像學「記憶事物」的學生一樣開始,即記住那些他保存形象的場所。但是他的任務遠爲困難,因爲比起記住該演說的所有觀念需要的場所,要記住一個演說的所有詞語所需要的場所要多得多。「記憶語言」的形象與「記憶事物」的形象是同一種類,它們代表鮮明突出和異常非凡的形象,處於鮮明突出的戲劇性場景——即生動鮮活的形象。

我們要記住這行詩:國王啊,阿特柔斯的兒子們正準備着他們的歸來。

(Iam domum itionem reges Atriadae parant)

我們都知道,在記憶中搜索一個字、詞或名稱時,某個相當荒唐而偶然「沾」在腦子裡的東西,往往可以幫助我們將其挖掘出來。古典藝術正是在將這一過程系統化。

有助於人們記住詩行其餘部分的另一個形象是「伊索普斯和西莫波正在化妝扮演《伊菲琴亞》劇中的希臘英雄阿迦門農和麥涅拉俄斯」。伊索普斯是個著名的悲劇演員,也是西塞羅的一個朋友;西莫波顯然也是一個演員,不是只在這本書裏出現過。兩人準備演出的劇本現也不存在。在這個形象中這些演員正在化妝準備扮演阿特柔斯的兒子(阿迦門農和麥涅拉俄斯)。後臺的場景是很令人激動的,兩位著名演員正在化妝(根據規則,臉上抹上紅油彩使得他們更加令人難忘),更衣演出。這樣一個場景具有良好的記憶術形象所要求的全部成分;因此我們用它來記住「阿特柔斯的兒子們」正做準備。這一形象立即給出了「阿特柔斯」這一詞(雖然不是通過聲音的相似來記憶),也通過演員爲上臺演出作準備表示了爲歸國「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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