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讀 | 蘇軾:玉雪爲骨冰爲魂

原標題:悅讀 | 蘇軾:玉雪爲骨冰爲魂

「蘇東坡是無可救藥的樂天派,悲天憫人的道德家,黎民百姓的好朋友……蘇東坡的人品,具有一個多才多藝的天才的深厚、廣博、詼諧,既有高度的智力,又有天真爛漫的赤子之心。」讀過林語堂《蘇東坡傳》的人,相信都會對序言中這段妙評記憶深刻。

蘇軾(1037-1101),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北宋眉州(今四川眉山)人,他在散文、詩、詞、書法、繪畫等領域都取得了非凡成就,並與父親蘇洵、弟弟蘇轍在唐宋八大家中佔據三席,被稱爲「三蘇」。

蘇軾的仕途飽經劫難。在熙寧變法(又稱王安石變法)的政治漩渦中,他堅持以國計民生爲宗旨,以客觀務實的態度對待變法派與守舊派的不同政見,不肯隨波逐流,給後人留下了「一蓑煙雨任平生」的曠達和「竹杖芒鞋輕勝馬」的坦蕩。

變法派和守舊派的傾軋夾擊,沒有動搖蘇軾尚德愛民、執法嚴明、「節用廉取」、克己奉公的廉政理念。《宋史》本傳評價蘇軾有四大特立獨到之處——「器識之閎偉,議論之卓犖(卓越),文章之雄雋,政事之精明」,他的事跡也如其詩詞文賦一樣,誠懇真摯,充滿創見,精彩動人。在貶謫惠州期間,蘇軾留下了「羅浮山下梅花村,玉雪爲骨冰爲魂」的千古名句,讚美梅花冰晶玉潔、清麗溫婉的品格,這也是他獨屹風雪、不媚世俗的真實寫照。

惠州市東坡紀念館。梁維春 攝

愛民之深 憂民之切

北宋嘉祐初年(1056),眉州布衣蘇洵攜二子蘇軾、蘇轍進京應試。在翰林學士歐陽修的推薦下,蘇洵所作的《衡論》《權書》等作品,被公卿士大夫爭相傳誦。次年,蘇軾、蘇轍同榜進士及第,「三蘇」自此名動四方。

作爲當年殿試的主考官和文壇宗師,歐陽修對弱冠之年的蘇軾不吝讚美之辭,並大膽預言其將來必出人頭地。而宋仁宗初讀蘇氏兄弟所寫的制策,更是大喜過望:「朕今日爲子孫得兩宰相矣!」(參見《宋史》本傳)

早在參加科舉考試時,蘇軾就在所作的《刑賞忠厚之至論》一文中,表達了對上古先賢「愛民之深,憂民之切」的推崇。在入仕之初,民本思想便在其政治實踐中得到了充分展現。

嘉祐六年(1061),24歲的蘇軾被授予大理評事、鳳翔府(今陝西鳳翔)判官。赴任後,他四處了解民情,派人挖掘澇池儲水,防範水災和旱情;修訂衙規,緩解民衆繁重的差役。

蘇軾平生宦遊四方,所到之處,無不以便民、利民、安民爲治理初衷。熙寧七年至九年(1074-1076),蘇軾在密州(今山東諸城)知州任上,遭遇荒旱。他率領民衆積極滅蝗抗災,又巡城搜尋棄嬰,將之安置在百姓家中撫養,並從官方賑濟災民的米糧中,專門劃撥出一部分用於哺育棄嬰,每人按月發放,救活了數十個嬰兒。

熙寧十年(1077),黃河決口,大水漫至徐州城下,富人們爭相出逃。剛到任徐州知州不久的蘇軾當衆立誓,與全城共存亡:「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他緊急增調兵卒,率領衆人冒着日夜不止的大雨修築堤壩。他以堤爲家,過私宅而不入,派遣官吏分段守堤,終於保全了徐州城。

蘇軾曾兩度調任杭州,除了主持疏浚西湖、修築「蘇堤」的功績至今爲人所稱道外,他還爲當地百姓做了許多如「分坊治病」的實事。元祐四年(1089),蘇軾以龍圖閣學士出任杭州知州,時逢杭州大旱,饑饉瘟疫並發。蘇軾一方面拿出了一個名叫「聖散子方」的藥方,令人大量熬煮稠粥和藥劑,派遣官吏帶領醫生「分坊治病」;另一方面,考慮到杭州歷來爲水陸交匯之地,人口衆多,疫病一旦暴發必將迅速蔓延擴散。於是,他在從財政撥款二千緡(一緡約爲一貫銅錢)的同時,又賣了妻子陪嫁的首飾,加上積蓄,自捐黃金五十兩,在城中建安樂坊(後改名安濟坊),爲老弱貧病者提供免費治療。蘇軾在任期間,安樂坊醫治了近千名貧困病人(參見《宋史》本傳)。有學者認爲,安樂坊是中國古代最早的公立醫院。

惠州的荔枝因東坡的詩句而名揚全國。梁維春 攝

執法嚴明 節用廉取

蘇軾在《六事廉爲本賦》一文中曾明確提出「功廢於貪,行成於廉」的觀點,指出爲官之道的核心是「尚德」,提倡用清廉與否來決定官員的升降與任免,評判官員業績時應以「清慎」居先,因爲「德之至貴,故他功之莫如」,良好的操行比從政的才幹更爲重要。

在《策別》系列策論文章中,蘇軾又闡述了一系列約束和懲治貪腐的辦法,具體包括:「厲法禁」,破除「刑不上大夫」的舊辦法,嚴格執法,一視同仁;「抑僥倖」,唯才是舉,抑制、裁汰長期困擾北宋官場的冗官閒員;「決壅蔽」,提高辦事效率,杜絕久拖不決導致金錢開路等腐敗現象;「專任使」,對於專業性強、地位特殊的崗位,如「大司農」(主管財政),「擇人宜精」「任人宜久」;「無責難」,實行連帶問責制,下屬官員犯罪,上級長官也要因督察不力而受到處分;「無沮善」,對於知錯能改、有上進心的人,要保護其積極性,不要輕易阻絕升遷之路。

在實際工作中,蘇軾亦高度重視法紀嚴明。元祐八年(1093),他赴北宋邊防重鎮定州(今河北定州)任知州,剛到任便發現當地防務松馳,軍紀渙散,軍官任意剋扣軍餉賞賜。他立即把貪污之人發配到遠惡之地,明令禁止偷盜、賭博、酗酒等行爲,隨後又修繕營房,從軍容軍姿等細節開始,重振軍隊舊制,恢復日常訓練,衆人都畏懼服從。定州人都說:「自從韓琦(北宋名將、三朝宰相)以後,好久不曾見到這禮制了。」(參見《宋史》本傳)

另一方面,蘇軾還提倡「節用以廉取」,建議朝廷節約開支,反對鋪張浪費,減輕民衆負擔。(《策別》十三)他在擔任開封府推官期間,以「決斷精敏」聞名。上元節時,朝廷詔令低價從浙江購買一批花燈。蘇軾上疏稱,此舉不過是爲了取悅宮中,然而對百姓來說,卻是「以耳目不急之玩,奪其口體必用之資」,買燈一事因此作罷。

元祐七年(1092),蘇軾任揚州知州。揚州每年春天都依慣例仿洛陽舉辦「萬花會」,蘇軾以勞民傷財之故勒令停辦,「人皆鼓舞欣悅」。在給朋友的信中,他表示,取締花會一是「用花千萬朵」,太過奢侈,二是「吏緣爲奸」,有官吏藉機擾民斂財,「萬花會」實爲「揚州大害」,取消之後,「雖殺風景,免造業也。」(參見宋人張邦基《墨莊漫錄》)

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文化長廊內的東坡雕像。梁維春 攝

甘於貧苦 克己奉公

在生活中,蘇軾樸素清儉,以「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前赤壁賦》)爲做人的原則。他還總結出「三養」心得:安分以養福,寬胃以養氣,省費以養財。(《東坡志林》)

宋人朱弁《曲洧舊聞》中有一則蘇氏兄弟年少時「日享三白」的軼事。所謂「三白」,即「一撮鹽,一碟生蘿蔔,一碗飯」。蘇軾覺得「三白」之美,甚於山珍海味,以此來磨練清苦意志。

蘇軾在密州所作的《後杞菊賦》中,自言仕宦十九年來,「家日益貧」,衣食今不如昔。密州旱災嚴重時,身爲一州地方長官的蘇軾也不得不與同僚到古城廢園裡採摘枸杞、野菊果腹。他風趣地調侃道:以杞菊爲食,說不定還能像「孔門十賢」中的子夏那樣長壽呢!

然而,這篇抒發超然物外之情的文章,在元豐二年(1079)卻成爲蘇軾「譏刺朝政」的罪證之一,使其蒙冤下獄,險些喪命,史稱「烏臺詩案」。

此後,蘇軾的命運更加起落跌宕。在晚年所作的《自題金山畫像》中,他不提自己三任尚書、兩任翰林大學士的榮耀,卻把人生三大失意處——黃州、惠州、儋州,視爲「三大功業」。

謫居黃州(今湖北黃岡)的數年間,他身居閒職,幾乎沒有俸祿,勉強靠着積蓄維持生活,每餐只有一菜一飯,每日開銷只有一百五十文錢。但當他發動黃州富民捐資捐物,成立撫養棄嬰的「育兒會」時,卻帶頭捐了十千錢。

紹聖元年(1094),蘇軾又一次以「譏訕先朝」的罪名,被流放到惠州(今廣東惠州)。爲解決當地人民出行之難,他四處遊走,籌資修建東新橋和西新橋,爲此還捐出了皇帝所賜的犀帶。此外,他積極傳播插秧技術,建造水碓、水磨,推廣減輕農民勞作艱辛的「秧馬」,深得民衆愛戴。

儘管「無權籤署公事」,蘇軾仍舊積極爲當地出謀劃策,如僱人收埋江邊枯骨、籌建惠州駐軍營房、爲百姓求藥除疫等。他還提議將蒲澗山(今白雲山)上的泉水引入廣州,解決城中飲水困難。如今,惠州還存有「蘇堤」、朝雲墓、六如亭、合江樓遺址等多處與蘇軾有關的珍貴人文遺蹟,由蘇軾始建的東新橋和西新橋至今仍發揮着重要作用。

紹聖四年(1097),年屆六旬的蘇軾再一次被貶爲瓊州別駕。在儋州(今海南儋州),他以竹寮爲屋,以蕃芋爲食,以著書爲樂,開館辦學,指導農耕。四年後,蘇軾在北歸途中病逝於常州(今江蘇常州)。

蘇軾後半生顛沛流離、憂患不絕,對此,《宋史》本傳認爲,蘇軾自出仕以來,「忠規讜論,挺挺大節」,「但爲小人忌惡擠排,不使安於朝廷之上」。在蘇軾看來,不容於朝堂,是他不肯「貪得患失,隨世俯仰」,寧可「守其初心,始終不變」所付出的代價(《杭州召還乞郡狀》)。然而在後世看來,蘇軾憂國憂民的情懷,廉正無私的氣節,勤勉肯幹的作風,無論窮達顯隱、始終堅守「初心」的品質,卻正是蘇軾人格魅力中最爲光彩照人的部分。

惠州市東坡紀念館。梁維春 攝

【評說蘇軾】

文/潮白

歷史上但凡留下口碑的官員,對「廉」字在宦海生涯中應當佔有怎樣的地位,往往都有比較深刻的認識。

如宋朝羅大經認爲:「士大夫若愛一文,不值一文。」楊伯子的話更狠:「士大夫清廉,便是七分人了。」元朝張養浩是講道理:「普天率土,生人無窮也,然受國寵靈而爲民司牧者,能幾何人?既受命以牧斯民矣,而不能守公廉之心,是自不愛也,寧不爲世所誚耶?」因此,「與其戚於己敗,曷若嚴於未然」。清朝金埴的說法是:「一絲一粒,民之脂膏也。故廉是居官分內事。」諸如此類,數不勝數。

蘇軾對「廉」之見解,以其《六事廉爲本賦》爲代表。六事,即《周禮》所開列的評判官吏素質和能力的六項標準: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蘇軾在鄭玄註疏的基礎上予以了進一步闡發,在指出六事「各以廉而爲首,蓋尚德以求全」的同時,提出「功廢於貪,行成於廉」的論斷,明確爲官「廉爲本」,舍此則一切都毫無意義。他還有個形象的比喻:「士人歷官一任,得外無官謗,中無所愧於心,釋肩而去,如大熱遠行,雖未到家,得清涼館舍,一解衣漱濯,已足樂矣。」蘇軾在中央和地方擔任過許多職務,不乏左遷,無論在哪裡,「文章之雄雋」自不待言,「政事之精明」也是《宋史》的定論。這一切,該得益於他對「廉」之透徹認識的前提吧。

清朝陳康祺說:「士未有未仕時律身不嚴,而居官能以清廉著聞者。」此說或有些許絕對,然而邏輯上可以成立。倘若居官前德行不堪,居官後脫胎換骨,可能嗎?蘇軾少年時讀到石介《慶曆聖德詩》,便「歷舉詩中所言韓(琦)、富(弼)、杜(衍)、範(仲淹)諸賢以問其師」,聲稱「正欲識是諸人耳」。那麼,他的《六事廉爲本賦》的出世及踐行,豈是偶然?

(原刊載於南方日報2020年5月31日副刊海風版面和南方+客戶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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